新华百货: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4-12-09 14:40:18

 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: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;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《公司章程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,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、盈利水平、资金需求等因素◆■★■★◆,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,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■■◆■■、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。

  ●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,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,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。

  ●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,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■★■◆◆。

  1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,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★■,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。

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因可转债转股■◆★◆、回购股份、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■◆◆、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,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■■■★◆。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,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。

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。(表决结果★◆◆★◆◆: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)

  2◆◆★◆★★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 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★◆◆■■■,截止2023年12月31日◆◆,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09,365■■◆◆,594.46元◆◆■■◆,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,099◆◆★,002◆■.04元◆★■★◆,年初未分配利润1,298,285◆◆■◆◆,847.22元■◆★,支付上一年度现金红利22,563,128.00元,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,909,709.35元,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★■★■,406,912◆■★★★■,011■■◆.91元。

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■★★■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■■◆★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◆★■◆。

  经董事会决议,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◆■◆◆,631★◆★,280股为基数■★,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◆◆■■★.00元(含税),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5,126,256.00元(分红比率 33.16%);本次分红后,剩余未分配利润1,361,785,755.91元结转下年度◆■◆◆★■,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■◆◆◆★★。